杨箕村B7栋垃圾站设备(二期)升级改造项目

2021-12-18 
招标编号:GZYS-GCHWYQ2021-1217 

项目概况

杨箕村B7栋垃圾站设备(二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S-GCHWYQ2021-1217

项目名称:杨箕村B7栋垃圾站设备(二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杨箕村B区B7栋垃圾站设备升级改造。具体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3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3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近3年内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投标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截止之日(即开标之日)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在前述官网查询为准(同时打印网页截图),如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不通过。3.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条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二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101室)

方式: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如下: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1-3.7项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杨箕村复建房A1栋二楼工程部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 www.yuanshengzb.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杨箕村        

联系方式:程先生13662385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4012室            

联系方式:蔡先生1363234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1363234385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十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