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将军山片区一号地住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2-19 
招标编号:JG2024-69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将军山片区一号地住宅项目监理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1-440112-04-01-7019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中宜埔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中宜埔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将军山片区一号地住宅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黄埔区南岗街道广深沿江高速以南、开发大道以东。用地面积33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4.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2栋住宅、底部商业及物业用房等,最多31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42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00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1.4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274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90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项目名称:黄埔区将军山片区一号地住宅项目监理

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2.3监理服务期限:

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

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3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根据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登记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0000分至20250109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2200000分至2025年010909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12200000分至2025010900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01090845分至2025   0109084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5年01090000。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中宜埔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18782970874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7号701-1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韦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3880856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806室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中宜埔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7号701-1房

人: 彭先生        话:18782970874

 

注:(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监管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8211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