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凤凰街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6 
招标编号:GDYS-2025-GCZB0136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天河区凤凰街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凤凰街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GDYS-2025-GCZB0136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115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韦工、刘工  联系电话: 020-3880856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9号806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招标规模、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天河区凤凰街道8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包括土石方工程、放坡喷面防护、钢筋锚杆、截水沟、排水沟及急流槽、挡土墙工程、格构梁部分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3921991.75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0106日 至20250127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01270900分;

截止时间:202501270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大厦8楼805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5012709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大厦8楼805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0107日至2025年0113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大厦8楼806室

方式: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登记资料如下: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现场登记:

资料要求:登记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现场提交。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大厦8楼806室。

2、电子邮箱登记:

供应商扫描登记资料,发电子邮箱地址:yszbcgyxgs@163.com,请务必在邮件主题里备注:**项目【**单位】投标登记资料

备注: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遴选文件。凡资料不全或供应商提供材料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购买遴选文件时间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登记及购买遴选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审核通过后文件费收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人民币元):500.00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地质或岩土专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职称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文颁布的新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5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44号)、《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核准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通知)或资质审查结果公示、或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或资质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及其有效期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及其有效期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规定,自 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在我省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制作职称电子证书,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此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核发的原纸质版证书仍然有效,不再打印电子证书。根据规定职称纸质证书未作废或不提供电子证书打印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地质或岩土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uanshengzb.com)发布,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源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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